自 5 月 1 日起,COVID-19 降级为第 4 类法定传染病,CECC 解散; 卫福部负责相关准备和应对工作

发布时间:2023-04-25

4 月 25 日,中央流行病指挥中心(CECC)报告称,COVID-19 的严重程度有所下降,国内冠状病毒情况继续稳定,感染率仍处于低位。 此外,国际社会已着手将 COVID-19 响应降低到较低的紧急级别。 考虑到这些事态发展,CECC 宣布,自 5 月 1 日起,COVID-19 将被重新归类为第 4 类法定传染病。 除了疾病的重新分类外,行政院已于同一天批准解散CECC,卫生和福利部将定期组织跨部门防疫联络会议,以确保COVID-19的持续运作准备和应对工作。

CECC在5月1日将COVID-19降级后提供了这些调整的要点以及随后的防疫工作如下:

A. 台湾疾病控制中心将继续部署多种机制来监测国内外的 COVID-19 情况以及变异趋势,并在每周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。

B. 将继续储备 COVID-19 疫苗并实施政府资助的所有年龄段的 COVID-19 疫苗接种计划。 相关单位将参考最新的科学证据和国际疫苗推荐意见,与ACIP专家共享这些信息,讨论后续的疫苗接种计划。

C. 政府资助的抗病毒药物和草药配方 NRICM101 将继续提供给有资格获得这些药物的感染者。 COVID-19 后康复计划的综合门诊和住院护理计划将继续实施。 COVID-19 指定病房将结束。 关于探视和患者陪伴的限制将​​保持不变,并纳入常规管理。 医疗机构和护理机构将继续实施必要的感染控制措施,以保护弱势群体。 符合当前 COVID-19 病例定义的确诊并发症病例(中重度病例)需要接受医生的健康评估并住院隔离治疗的现行方案将保持不变。 与他们在医院隔离期间接受的医疗相关的费用将由政府承担(包括没有国民健康保险卡的外国人)。 轻症患者仍需进行自我健康管理。

D. 为应对COVID-19疫情的快速发展,如情况需要,将重新开放指定病房和政府检疫设施(主要是军事基地),以确保住宿能力并及时协调医疗资源。 目前,医用口罩、居家快速检测、抗病毒药物等医疗物资储备充足。 如果自由市场出现抢购等供需失衡的情况,将再次实行名额配给制度。